各有关单位:
为了贯彻国务院《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(国发〔2014〕70号)》👃🏿✊,落实《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》✍️,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效率🎤,增强科技创新能力,依据《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》(沪府办发〔2017〕81号),上海市科委组织开展2018-2019年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填报范围
1.所有已加盟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。
2.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业绩、共享服务管理、服务队伍与能力、信息公开等情况🤜🏻✣。其中,“共享服务”指管理单位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8️⃣,由其他非相关单位或个人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行为;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包括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🎲👩👩👧👧,不包括法定认证🧳、执法检查🦘、商业验货♖、商业摄制🏜、医疗服务、电信计费、大批量验货等🚂。
3.有效服务数据包括基础服务信息、服务项目信息🔚、案例信息三部分。
二👮🏿♂️🕵️♀️、评估填报要求
1.网上需要填报的数据包括基础服务信息填报和典型案例填报,具体参考附件1备案指南。
2.项目和服务案例🚰,及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(技术类)